新制育兒津貼~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
1.申請條件:以下3點皆需符合
(1)家戶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
(2)請領期間未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者。
(3)兒童未送托與政府簽約合作之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人員(保母)、公共托育家園、及公設民營托嬰中心者。
2.補助金額(每名/每月):
(1)一般戶:2,500元
(2)中低收入戶:4,000元
(3)低收入戶:5,000元
(4)第三名以上子女加發1,000 元。
3.申請方式:請於兒童出生後60日內或符合資格當月底,檢具應備文件,親送或郵寄兒童戶籍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4.檢附文件:
(1)申請人(父母雙方、監護人、實際照顧者)身分證及印章。
(2)兒童戶口名簿。
(3)申請人其中一方郵局存摺影本。
(4)申請補助兒童如為第三名以上子女,請檢附前二名子女戶口名簿(此項無則免附)。
(5)申請表(可直接至兒童戶籍地區公所索取填寫)
5.申請地點:請至幼兒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南化區公所社會及行政課06-5771513#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