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補助對象為本市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參加本市社勞政聯合促進就業服務計畫者,提供求職交通費用、技術士技能檢定證照費用、保母托育費用、課後安親費用、就業獎勵津貼、資產累積補助;若申請保母托育費用、課後安親費用、就業獎勵津貼或資產累積補助者,除須符合前述補助對象外,須為參加社勞政聯合促進就業服務計畫後就業,或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相關政府機關單位推介就業、推介後自行就業,或經社工輔導後就業者,詳情請洽本所社會課辦理。(5771513#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