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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113年上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實施計畫

一、為提供役男多元服役選擇暨滿足113年上半年需用機關一般替代役人力需求,規劃辦理「113年上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
二、受理對象:83年次至93年次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常備役體位役男。
三、具下列限制條件不得申請服替代役:
(一)役男屬替代役體位或曾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
(二)役男有緩徵或延期徵集等事故者(役男切結緩徵原因或延期徵集事故能於113年4月30日或替代役訓練班管理幹部於報名截止前消滅,得提出申請)。
(三)役男有各類(役)別機關所定因犯罪於法院審理中或經判決有罪確定不予許可申請服一般替代役或限制服一般替代役類(役)別條件。但少年犯罪、過失犯或受緩刑之宣告而未經撤銷者,不在此限。
四、錄取名額:
(一)一般資格:1,093名。
(二)專長資格:507名(替代役訓練班管理幹部480名、勤務役男27名。
五、申請期間:
(一)一般資格及勤務役男:自112年12月22日(星期五)9時起至113年1月19日(星期五)17時止。
(二)替代役訓練班管理幹部:自112年12月22日(星期五)9時起至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17時(或申請人數額滿時)止。
六、逾額抽籤作業:
(一)抽籤時間:113年1月26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
(二)抽籤地點:內政部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2樓會議室(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省府路2號)或公告地點。
七、入營時間:經核定(抽籤)取服一般替代役者,由主管機關依申請時間先後順序及機關勤務需求,113年2月起至113年5月底(管理幹部至114年3月31日)前分梯次徵集入營服役。
八、經核定服一般替代役之役男因案判刑或繼續就學具緩徵原因,未能於113年4月30日(管理幹部於114年1月31日)前消滅,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廢止(撤銷)本次服替代役資格,俟下次公告時再依意願申請服一般替代役。
九、本計畫自發布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