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防災準備,不僅是政府的責任,民眾亦應建立防災及自行儲備物資之觀念,一旦災害發生得以應急,並等候救援物資到達。下列民生或救急物資,提供民眾參考儲備:
一、水與食物的儲備量應以 3 天為原則(易交通中斷區為十四天)
(一)儲水:飲用水及烹調食物、刷牙、洗浴、洗碗盤用水。
(二)儲糧:泡麵、乾糧(米、麵條、麵包、餅乾、奶粉)、罐頭、乾果等,儲存食品要注意保存期限,並定期檢查更新。
二、照明用具:手電筒及電池、蠟燭及打火機。
三、小型急救箱:如急救小冊、剪刀、折疊小刀、鑷子、紗布捲、棉花棒、醫療用膠布、三角巾、ok 絆、大塊自黏 ok 絆、雙氧水、抗生素軟膏、外傷用藥水、急冷袋(扭傷時可冷敷)、安全別針、面紙等,定期清點急救用品是否短少,並注意保存期限,避免過期變質。
四、個人用品:個人用品如盥洗用具(牙刷、香皂、毛巾、環保杯)一套、換洗(內)衣褲一套、拖鞋、運動鞋、雨衣、衛生紙、衛生棉、個人藥品、處方箋或其他醫療狀態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