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13年「臺南市登革熱/屈公病防疫措施」公告

臺南市自113年4月1日起,經查獲陽性孳生源者將處以新台幣3,000至15,000元罰鍰,且無改善期,請大家留意家戶內外是否有積水容器,落實「巡、倒、清、刷」防蚊4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