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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申請表(社會及行政課)

一、洽辦單位:請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或輔具資源中心辦理
 
二、服務內容:

1.依據內政部101年7月9日內授中社字第1015933757號令訂定發布「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

2.臺南市政府社會局106年7月7日以府社身字第1060702244號令訂定「臺南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審核作業要點」。

3. 衛生福利部107年8月 15日衛授家字第1070707418號令修正「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

4. 衛生福利部108年11月29日衛授家字第1080701669號令修正「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部分規定。

 
三、服務對象:設籍本市依法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四、應備文件:
1.申請表
2.身心障礙者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及印章
3.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4.代辦人身分證影本及印章
5.申請日3個月內診斷證明書或評估報告書(請參閱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查詢需出具之輔具項目)
6.身心障礙者本人或家屬存摺封面影本及印章
7.公文核定日起6個月內廠商統一發票或收據正本
8.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限居家使用者申請切結書、學生證、保固書影本及輔具實物照片等)
 
五、輔具費用補助申請進度查詢: https://repat.sfaa.gov.tw/home/icf-list
 
六、輔具中心網站:
       永華區:http://tnatrc.blogspot.tw/
       民治區:https://sites.google.com/view/tnfgpt/%E9%A6%96%E9%A0%81?authuser=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