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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補發身心障礙手冊(證明)申請表(社會及行政課)

身心障礙證明遺失補發

一、承辦人員:林小姐(永華市政中心)
二、聯絡電話:06-2991111轉8063(永華市政中心)
三、傳真電話:06-2983202(永華市政中心)
四、地址:臺南市永華路2段6號7樓(永華市政中心)
五、洽辦單位:請至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辦理
六、身心障礙證明遺失補發:
1.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未滿十四歲得檢附戶口名簿)、印章、一吋照片二張至區公所填具換補發身心障礙證明申請書,轉送本府辦理。
2.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未滿十四歲得檢附戶口名簿)、印章、一吋照片二張至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填具換補發身心障礙證明申請書後,直接辦理補發。
委託他人代為者,受託人請攜帶身分證、印章
七、服務對象:設籍本市市民
八、應備文件:
1.國民身分證(未滿十四歲得檢附戶口名簿)
2.一吋照片二張
3.印章
4.「換補發身心障礙證明申請書」